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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认真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
2018-05-07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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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7

院认真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

 

1月24日,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检察院《宁夏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迅速成立了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彩霞任组长,党组成员、监狱检察室主任丁旭东任副组长,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郑宁江、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主任余燕君、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陈志刚、驻监狱检察室副主任马玉霞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驻宁夏女子监狱检察室,由驻监狱检察室副主任马玉霞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李彩霞副检察长强调,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既是贯彻高检院、区检院要求,也是强化法律监督、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按照检院统一部署,把试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扎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一要深刻认识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抓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二要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部门紧密配合,推动试点工作深入有效开展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试点工作深入有效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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